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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S⁺獎賞計劃(「計劃」)由信和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信和」)管理。計劃將於2019年3月13日開始實施,直至信和終止計劃為止。計劃涉及賺取點數(「點數」)及使用點數換取各種獎賞(「獎賞」)。

本條款及細則 (「條款細則」)對所有計劃會員(「會員」)具有約束力,且會員同意並接受條款及細則及信和不時所作之任何修訂。

  1. 會員資格及身份
    1. 會員必須至少年滿11歲。未滿18歲之人士在向信和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之前,須取得其父母或監護人之同意。信和不收取入會費,但保留在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任何會員身份申請之完全酌情決定權,而該等決定為具決定性之最終決定。
    2. 計劃之會員身份不可轉讓,信和保留在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終止任何會員之會員身份的完全酌情決定權。倘若(舉例而言)會員濫用計劃或未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規定或向信和作出不實陳述,信和可行使此項權利。會員身份一旦被終止,會員已累積的任何點數、S現金券及獎賞即作廢。
    3. 倘若在36個月內會員沒有記錄在案的活動,且所有剩餘點數已到期,會員身份將在毋須經事先通知下自動期滿。
    4. 計劃之手機應用程式只支援iOS 11.0或以上版本及Android 5.0或以上版本。
  2. 登記
    1.  如欲登記加入計劃,會員必須:
      • 下載計劃之流動應用程式(「應用程式」)。會員使用應用程式須遵循信和流動應用程式使用條款 。該使用條款構成本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並可於https://tnc.splusrewards.com.hk/Terms_of_Use_TC.pdf查閲。
      • 開啟AlipayHK或支付寶的「S⁺ Rewards」小程式(「小程式」)。小程式之使用須受「AlipayHK或支付寶的「S⁺ Rewards」小程式」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2. 客戶可使用香港、中國內地或澳門的流動電話號碼登記加入計劃。短信驗証碼只會發送至會員登記的手機號碼。(如會員啓動了短信轉駁服務,短信驗証碼亦只會發送至會員登記的手機號碼)。客戶可選擇連結其Facebook、微信帳戶或Apple ID,在下一次登入應用程式時,使用該相關帳戶快速登入。客戶及後須填寫一份登記表格,登記表格上的所有資料均須為完整並真確無誤。
    3. 每個會員只可用一個手機號碼登記帳戶,所有重複申請,或一人擁有多個會藉均不會被接納。登記的手機電話號碼必須為真實及有效,否則信和有權暫停或撤銷該會員的會藉及撤銷全部點數,而無須事先通知。
    4. 會員不會獲發實物會員身份卡,應用程式將用作虛擬會員身份卡,其中載列當前點數餘額等詳情。
  3. 好友推薦
    1. 會員可在應用程式內透過其流動電話通訊錄推薦好友加入計劃。
    2. 成功推薦好友後,會員與其好友將於確認好友已登記加入計劃,並首次成功登記點數後,各自獲得兩(2)獎賞點數。但是,會員通過推薦好友賺取的獎賞點數合計最多不得超出六十(60)點數。
    3. 會員可透過計劃與其已登記加入計劃之好友互動。通訊不得含有任何淫穢、誹謗、侵犯任何私隱權、違反任何法律或信和在任何方面視為不適當的內容。 信和保留禁止或刪除聊天記錄中任何此類內容之權利。
  4. 賺取點數
    1. 會員以電子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借記卡/EPS/八達通/Apple Pay/Google Pay/三星智付/支付寳/微信支付/拍住賞/TNG Wallet/BoC Pay/PayMe/銀聯QuickPass/信用卡現金回贈獎賞)在屯門市廣場/奧海城/荃新天地/中港城/黃金海岸商場/尖沙咀中心及帝國中心/藍灣廣場/信和廣場/朗壹廣場(統稱為「信和商場」)金馬倫廣場/亞太中心/寓 /陽光廣場/信和財務大廈/The Hennessy/囍寓/荷李活商業中心/中央廣場(統稱為「其他地點」)之合資格商戶消費100港元或以上的每一張收據,將符合登記點數之條件。會員每消費100港元,即可賺取一(1)點數。為免產生疑問,任何消費餘額不足100港元將會被排除。
    2. 會員不可使用多張收據來滿足100港元之最低消費要求。每張收據將分開進行點數登記。
    3. 信和保留於任何時候不經通知而改變點數賺取比率之完全酌情決定權。
    4. 「合資格商戶」是指信和商場內除下列類別以外的商戶:銀行服務、物業代理服務、僱傭服務、汽車美容服務、臨時租賃展出者,以及中國客運碼頭受限制區域內的商戶其他地點餐飲類別的商戶「合資格商戶」名單請參閱下列連結:https://www.splusrewards.com.hk/tc/merchants-tc/
      信和保留單方酌情於任何時候不經通知而更改變「合資格商戶」之類別及/或商戶的完全酌情決定權。
      對於100港元或以上之消費收據,會員可選擇在應用程式內掃描符合條件之機器打印銷售收據及相應的電子付款單,或於有關信和商場的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登記。其他地點之消費接受以應用程式內掃描方式登記點數 

      • 若採用應用程式內掃描方式,必須於自交易日起十四(14)天內辦理點數登記。成功登記後,點數將於提交收據掃描影像或相片後七(7)個工作天內被記入會員帳戶。
      • 若在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登記,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將僅接受當天的收據或前一天晚上9:00 後交易的收據。(於黃金海岸商場消費的收據,客戶服務中心將僅接受當天的收據或前一天晚上6:00 後交易的收據。)成功登記後,點數將被立即記入會員帳戶。
    5. 對於不符合應用程式內掃描之條件的商戶收據,會員必須於自交易日起十四(14)天內在有關信和商場的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成功登記後,點數將被立即記入會員帳戶。適用於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登記點數之商戶名單請參閱:https://www.splusrewards.com.hk/tc/merchants-tc/
    6. 會員登記時提交的姓名與有關消費所使用之電子貨幣單據上的姓名必須相同,不得帶有會員本人姓名以外的任何其他客戶之姓名。會員不得使用他人之收據或付款單為其本人登記點數。 商場職員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效銷售收據和/或電子付款單和/或身份證明文件原件,並將該等收據/付款單/證明文件即場拍照、複印存檔以作內部稽核之用,亦會在發票上蓋章及填寫有關資料。若會員拒絕,商場職員有權拒絕登記點數。如有任何爭議,信和擁有最終決定權。
    7. 如會員使用沒有收據的電子錢包付款,會員須出示電子錢包的有關付款紀錄。如採用應用程式內掃描方式登記點數,則須直接由電話截圖上載有關付款紀錄,上載以拍攝方式的相片恕未能接受。
    8. 信和保留於任何時候為核實之目的要求會員提交有關銷售收據和/或電子付款單之原件和/或其他文件或證據的權利。因此,會員必須在提交收據日後十二(12)個月內保留所有証明文件。如有需要,信和商場職員有權要求會員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相應文件如信用卡,並將該等收據/付款單即場拍照、複印存檔以作核對及確認有關交易之用,亦會在發票上蓋章及填寫有關資料。若會員拒絕,商場職員有權拒絕登記點數。如有任何爭議,信和擁有最終決定權。銷售收據必須是機器打印的,並載有合資格信和商場/其他地點之名稱、商戶之名稱、交易日期、收據編號/時間及交易金額。
    9. 下列各項不符合登記點數之條件:
      • 經修改、重新打印、複製、複印、手寫或受損之收據。
      • 單獨的電子付款單。
      • 任何退款、已取消、被竄改、未獲授權、未誌帳、未完成或已撤銷交易之收據。
      • 停車場收費處之收據。
      • 以現金支付之交易。
      • 以現金券、禮券或商戶會員儲值卡、商戶現金回贈計劃結算之交易。
      • 為八達通、流動電話及上網儲值卡增值
      • 網上支付或購物(包括流動/互聯網服務),但網上購買電影戲票除外。
      • 支付賬單,如電話、電力、信用卡、上網等賬單。
      • 城市電腦售票網及快達票之交易。
      • 有關教育的考試及比賽費。
      • 購買/為八達通和其他儲值卡或儲值工具增值。
      • EPS 現金提款之交易。
      • 換領外幣之交易。
      • 任何合資格商戶與其職員 (包括但不限於商戶店主、員工) 之間的交易。
      • 在中港城購買船票之交易。
      • 由寫字樓租戶發出的消費收據。
      • 所有銀行、銀行櫃員機、保險及投資費用有關的交易。
    10. 分期付款以當日實際支付之金額計算,餘數未付之金額不獲計算。
    11. 信和有權自行決定拒絕接受其懷疑不符合本條款及細則、偽造的或並非為真實交易發出的任何收據。
    12. 信和保留自行決定拒絕給予或取消其認為不符合本條款及細則之交易賺取的、以欺詐方式賺取的或因錯誤或差錯而登記的點數之權利。
    13. 符合登記點數條件之金額僅為實際消費金額(扣除任何折扣、優惠券、現金券或S現金券後的淨額)。小費不符合登記點數之條件,也不可計入100港元的最低消費要求。
    14. 會員每日最多可登記10,000港元之消費。如會員符合條件的收據所登記之消費超出每日10,000港元的上限,所超出的金額則未能登記為點數。信和保留單方自行決定隨時調整每日最多可登記之消費的權利。
    15. 信和保留自行決定向會員提供指定促銷或機會以賺取額外獎賞點數或其他福利,及/或終止、中斷賺取點數的任何優惠、促銷或機會或變更其條款之權利。
    16. 為登記點數而提交之收據所涵蓋的商品/服務不予退回。倘若相關商品/服務被退回,會員將被視為放棄相應的點數。
    17. 符合條件的收據僅可為用於點數登記提交一次。為登記點數而提交的收據不得再次用於其他促銷或兌換活動(根據信和商場優惠計劃提供的幸運抽獎及泊車優惠除外)。
    18. 點數無任何現金價值,亦不可換取現金。點數不得被出售、購買或轉讓給其他會員及非會員。
    19. 會員不可將點數轉入會員的奧海城Olympian Kids帳戶,亦不可將計劃的點數轉為奧海城Olympian Kids點數Kids Points。
    20. 除了於合資格商戶進行符合條件的消費外,會員亦可透過下列方式賺取點數:
      • 填寫完整的登記表格(包括可選答問題)
      • 成功推薦好友並登記點數(最多賺取六十(60)點數)
      • 生日額外獎賞(如會員已在登記表格中提供出生月份)
      • 於信和商場之活動打卡
    21. 計劃會不定期推出各種消費獎賞。會員在登記消費時,可以選擇賺取獎賞(包括但不限於S現金券、遊戲券或禮品)或者點數。有效之收據一經上傳及確認,已選擇賺取之點數或獎賞將不設更改。如獎賞已達到賺取上限、派發上限或推廣期完結後,會員只可以正常的點數登記程序賺取點數。
  5. 點數到期
    1. 點數將以滾動方式於24個月內累積。第一個24個月的周期自會員獲得會員身份之日開始。於某一個24個月的周期內累積的所有點數,將在該24個月的周期最後一天後滿12個月之日到期。例如,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間賺取的所有點數,將於2021年10月23日到期。
    2. 到期後,任何剩餘的點數將作廢,不能結轉。會員須從零開始重新累積點數。
    3. 會員將在點數到期日前三(3)個月收到應用程式內之通知。
  6. 使用點數
    1. 會員根據可在應用程式上瀏覽的現行獎賞方案,可使用未到期點數兌換各種獎賞。點數按先入先出的方式使用。
    2. 兌換獎賞以會員有足夠的點數餘額為前提。在點數餘額不足的情況下嘗試兌換獎賞,將不會得到處理。
    3. 信和保留自行決定不經通知隨時終止任何獎賞或在兌換物品之前將其替換為同等或更高價值之類似物品之權利。信和不保證維持任何獎賞之供應。
      禮品/優惠券
    4. 會員可使用應用程式兌換獎賞,如電子優惠券和實物禮品。
    5. 透過應用程式,會員可將點數兌換為可在指定信和商場商戶處使用的電子優惠券。會員亦可使用應用程式產生電子禮券,用於在指定的信和商場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領取實物禮品或直接在相關的信和商場商戶(如適用)處領取實物禮品。所有電子優惠券和電子禮券將帶有指定到期日及時間。電子優惠券和電子禮券沒有任何現金價值,亦不可換取現金。
    6. 若會員未在指定到期日及時間之前領取獎賞,相應之點數和未領取之獎賞均將作廢。
    7. 若會員兌換獎賞後取消兌換,相應之點數將作廢。
    8. 獎賞不可以轉讓給其他會員及非會員。
    9. 會員可在指定的信和商場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兌換及領取實物禮品。會員領取實物禮品必須出示其應用程式內之虛擬會員身份卡。會員亦可直接在相關的信和商場商戶(如適用)處領取實物禮品。會員有責任在領取時檢查禮品。
    10. 實物禮品不予退還,亦不可換取現金或交換。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先到先得。應用程式中的禮品照片僅供參考。禮品的顏色和款式將隨機分配,不允許選擇顏色和款式。信和保留單方酌情對會員之禮品換領數量設有限額的權利。
    11.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實物禮品按「現狀」提供,不作任何類型之保證,包括有關可商售性、不侵犯知識產權、提供任何售後或維修服務或對某特定用途的適用性之保證。
    12.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信和對因使用禮品或與禮品相關的任何產品質量、保證或適當性問題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任何與實物禮品有關的查詢或爭議均應直接提交予原供應商或製造商,信和對任何此類查詢或爭議概不負責。
      S現金券
    13. S現金券是一種可於信和集團旗下物業的指定商戶使用的新支付方式。會員可透過應用程式將其未到期點數兌換為S現金券。S現金券可在合資格商戶處作現金使用。為了進行兌換,不同類型的S現金券需要不同點數 ,該等點數會在兌換過程中向會員顯示。S現金券可在信和集團旗下物業的指定商戶內取代現金使用。每張S現金券在應用程式內均視為具有該S現金券上所示之特定價值金額,該等價值將在與合資格商戶進行之交易中作為一項折扣。每張S現金券都設有有限期,可以在應用程式中查閱。 到期後,任何剩餘的S現金券價值將作廢,不能結轉。 S現金券不可被購買,亦不可以付款形式兌換。
    14. 於S 現金券推廣期期間,會員可以優惠的點數兌換S 現金券於指定商户中使用。 有關合資格商户及其兌換點數的資料可於推廣期間在應用程式中查閱。
    15. 每筆交易最少必須使用價值十元($10) S現金券。
    16. 每一交易中僅可使用同一會員之S現金券。
    17. S現金券不可以轉讓給會員及非會員。
    18. 一旦兌換,S現金券即不可再轉換為點數。S現金券不可轉換為或交換為現金或其他禮品。
    19. 有關合資格商戶的資料可在應用程式中查閱。會員將透過應用程式收到有關合資格商戶更改的最新資料。
    20. 如欲使用S現金券,會員必須在進行任何付款前向合資格商戶出示S現金券(以二維條碼形式)。請遵循下列程序:
      • 告知合資格商戶之店鋪職員會員希望使用S現金券作為會員的支付方式。
      • 在應用程式上登錄會員在計劃中的帳戶。
      • 點擊「我的錢包」查看已兌換的S現金券及已獲得的S現金券。選擇地點及商戶,並選擇欲使用之S現金券及數量。會員確認S現金券使用總額後,頁面將會顯示一個專屬二維條碼。
      • 向合資格商戶之店鋪職員出示二維條碼以供掃瞄或由商戶輸入密碼註銷。商戶將輸入扣除S現金券前的消費金額,並輸入一個4位數字的密碼解鎖二維條碼。商戶亦可以選擇在商戶專屬應用程式上輸入扣除S現金券前的消費金額,然後再掃瞄二維條碼。產生的二維條碼會於每60秒自動更新,直至其得到掃描或擬用S現金券結算之交易被取消 。
      • 成功掃瞄或由商戶輸入密碼註銷後,會員的S現金券將立即從會員帳戶中扣除。會員可在應用程式中查核會員之交易/兌換記錄。
    21. 代表S現金券之二維條碼必須由合資格商戶成功掃瞄或輸入密碼註銷,方可完成會員使用S現金券進行之付款。任何未使用的S現金券將保留在會員帳戶中。
    22. S現金券之二維條碼必須由會員的手機或設備生成。帶有二維條碼的照片或手機屏幕截圖不可用於掃描或兌換。
    23. 使用S現金券付款之交易不設找贖。每一S現金券的總價值在使用後將全額扣減,如有任何餘額,該等餘額將予作廢。
    24. 合資格商戶已成功掃瞄或輸入密碼註銷的S現金券不予退還,(無論是以S現金券、點數還是現金形式)且交易不可被撤銷。
    25. 任何以S現金券結算之一個或多個交易的任何部分均無資格參與點數登記。但這並不影響該等交易中不以S現金券結算之其他部分參與點數登記之資格。
    26. 任何以S現金券結算之一個或多個交易的任何部分亦無資格參與某些推廣或兌換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根據信和商場優惠計劃提供的抽獎及泊車優惠。
    27. S現金券不可用於下列交易:
      • 為八達通及其他儲值卡或儲值設施增值。
      • 支付賬單,如電話、電力、信用卡、上網等賬單。
      • 購買禮券或任何現金券或類似性質的禮品卡。
      • 購票(購買電影戲票除外)和購買郵票。
    28. 合資格商戶可就S現金券在其處使用和接受規定其他條款及條件。會員應在使用任何S現金券前咨詢相關合資格商戶的員工。
      遊戲
    29. 計劃會定期推出各種遊戲。會員可使用點數參與遊戲。會員參與遊戲將有機會贏取禮品、S現金券、免費停車時數或額外點數獎賞。請參閱應用程式中的相關部分以了解更多資訊。
      免費泊車
    30. 會員可使用未到期點數兌換免費泊車優惠。優惠僅適用於在指定信和商場停車場(不包括尖沙咀中心及帝國中心和信和廣場)停泊的私家車,進入奧海城停車場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7:00至晚上11:00,進入屯門市廣場停車場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日上午08:00至次凌晨01:00,進入荃新天地停車場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日上午10:00 至晚上10:00,進入中港城停車場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日全日適用,進入黃金海岸商場停車場的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07:00至晚上10:00,而進入藍灣廣場停車場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日上午07:00 至次日凌晨01:00而進入朗壹廣場停車場的時間為星期一至上午10:00至晚上10:00。所需點數如下:
      地點 所需點數(星期一至星期五) 所需點數(星期六、星期日及公衆假期)
      奧海城1 4點數 / 小時 3點數 / 小時
      奧海城2 6點數 / 小時
      奧海城3
      屯門市廣場1 10點數 / 小時 20點數 / 小時
      屯門市廣場3
      荃新天地1 8點數 / 小時 10點數 / 小時
      荃新天地2
      中港城 2點數 / 小時 2點數 / 小時
      黃金海岸商場 10點數 / 小時 不適用
      藍灣廣場 2點數 / 小時 4點數 / 小時
      朗壹廣場  4點數 / 小時 4點數 / 小時
    31. 免費泊車優惠一經兌換,不可取消、交換或轉讓。
    32. 此免費泊車優惠可與信和商場優惠計劃下提供的泊車優惠同時使用,但不得與其他泊車優惠 (如日泊、夜泊、泊車轉乘、泊車外遊、酒店泊車券、商戶泊車優惠和其他時租泊車優惠計劃)同時使用。
    33. 使用八達通卡泊車的會員兌換免費泊車優惠:
      • 使用八達通卡泊車的會員每次進入停車場僅可透過應用程式或於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兌換一次免費泊車優惠,每次最多兩(2)小時免費泊車時間,從車輛進入停車場之時開始計算。當此免費泊車優惠與信和商場優惠計劃下提供的泊車優惠同時使用時,車輛每次進入停車場最多可享用五(5)小時的免費泊車。超過符合免費泊車優惠條件的泊車時數將按規定的每小時泊車規則收費。
      • 使用八達通卡泊車的會員必須透過八達通卡號碼提供車輛進入記錄。倘若同一張八達通卡有多於一輛車輛進入記錄,則不獲提供免費泊車優惠。
      • 使用八達通卡泊車的會員必須使用同一張八達通卡進入及離開停車場及兌換免費泊車優惠。
    34. 使用免觸式泊車服務的會員兌換免費泊車優惠:
      • 使用免觸式泊車服務的會員,每輛已登記車牌號碼之私家車輛,每次進入停車場前可透過應用程式或於禮賓處或客戶服務中心兌換一次免費泊車優惠,每次最多兩(2)小時免費泊車時間,從車輛進入停車場之時開始計算。當此免費泊車優惠與信和商場優惠計劃下提供的泊車優惠同時使用時,車輛每次進入停車場最多可享用五(5)小時的免費泊車。超過符合免費泊車優惠條件的泊車時數將按規定的每小時泊車規則收費。
  7. 免觸式泊車服務
    1. 會員可以於指定信和停車場享受免觸式泊車服務,包括屯門市廣場(1期及3期)、奧海城(1期、2期及3期)、荃新天地(1期1樓及2期)及中港城。指定信和停車場將會隨時更改而毋須事前通知。
    2. 只限私家車輛可享受免觸式泊車服務。公共交通(包括的士)、卸貨車輛及月租顧客均不能享用免觸式泊車服務。
    3. 會員需按下列步驟登記及啟用免觸式泊車服務:
      • 於應用程式內的「泊車」頁面輸入車牌號碼及八達通卡號碼。
      • 綁定合資格的Visa或MasterCard信用卡,並啟用自動付款服務。
      • 駕車前往其中一個指定信和停車場,使用已登記的八達通卡在閘機上拍卡進場。
      • 系統將於會員離開停車場後的下一天完成驗證。完成驗證後,會員可以在任何指定信和停車場享受免觸式泊車服務。
    4. 使用免觸式泊車服務的使用免觸式泊車服務的會員明確接受及同意信和及指定信和商場在符合私隱政策聲明下將其會員號碼、車牌號碼及信用卡號碼給予包括但不限於信和停車場管理有限公司「信和停車場」。私隱政策聲明請參閱下列連結: https://tnc.splusrewards.com.hk/pic_tc.pdf
    5. 會員可以於應用程式登記多於一張合資格信用卡,並選擇其中一張卡作為預設的信用卡。會員可於「設定」內之「我的信用卡」頁面登記信用卡。會員可以隨時更改預設信用卡或刪除任何已登記的信用卡。
    6. 每位會員最多可以登記3個車牌號碼。
    7. 每個車牌號碼最多可以被一位會員於應用程式內登記及驗證免觸式泊車服務一次。
    8. 會員可以隨時更新或刪除任何已登記的車牌號碼。如果已登記的車牌號碼已轉讓予他人,會員需於應用程式內之「泊車」頁面刪除相關的車牌號碼。如果會員被發現登記了不是合法屬於會員本人的車牌號碼,信和有權刪除相關的車牌號碼而毋須事前通知。
    9. 會員需要離場前使用應用程式以手機繳付泊車費用,或使用點數或即日消費收據於禮賓處或顧客服務中心換領免費泊車優惠而沒有任何未繳交的泊車費用餘額,即可以享受免觸式泊車服務。如免觸式泊車服務有任何系統問題,會員需於停車場出閘機繳付相關泊車費用。
    10. 所有泊車費用將會由信和停車場收取。
    11. 如會員啟用了自動付款功能,會員無需在停車場出閘機拍卡,泊車費用將會在會員駕車離場時自動在預設的信用卡中扣除。泊車收據將會以應用程式內的訊息功能推送給會員。若會員使用其他付款方式,而離開停車場時有任何尚欠的泊車費用,該泊車費用將會自動在預設的信用卡中扣除。
    12. 一旦會員成功在應用程式繳付泊車費用,會員需於15分鐘的寬限時間內駕駛離開停車場。若會員未能於寬限時間內離場,系統將會根據停車場的時租收費計算會員的尚欠費用。寬限時間將會隨時更改而毋須事前通知。
    13. 若會員使用免費泊車優惠繳付拍車費用,會員需要在兌換的泊車鐘數內駕車離開停車場。若會員未能在已兌換的泊車鐘數內駕車離開停車場,會員需繳付根據時租收費計算的尚欠費用。
    14. 泊車收費以每小時計算,使用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每次泊車時間預設為一小時。泊車收費將於車輛入閘時開始計算。
    15. 除了已啟用自動付款功能的會員,其他會員需以八達通繳付尚欠費用。
    16. 成功繳費後,會員將透過應用程式內的訊息功能收取泊車收據。
    17. 已啟用自動付款功能之會員如因為系統或信用卡問題而未能扣除泊車費用或尚欠費用,系統將會透過應用程式的推送及訊息功能通知會員,免觸式泊車服務將會暫停。會員需要在7日內透過應用程式繳交相關款項。如會員在第7天仍未繳交該款項,系統將會發放手機短訊通知會員。如會員仍然未能在第7天繳交泊車費用或尚欠費用,系統將於第8天凍結其會員帳戶。若會員欲解凍帳戶,會員需前往相關信和商場的禮賓處或顧客服務中心繳交泊車費用或尚欠費用。信和及信和停車場保留向會員以任何合適的方式追討欠付泊車費用之權利。
    18. 信和及信和停車場恕不負責任何因免觸式泊車服務系統失誤,或車牌號碼或信用卡未更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
    19. 信和及信和停車場恕不負責會員在任何因手機被盜或遺失的情況下引致第三方利用應用程式及/或車輛轉讓後而未有移除已登記於應用程式的相關車牌號碼而導致的損失。
    20. 泊車轉乘港鐵優惠不可與商場其他泊車優惠及/或免觸式泊車服務同時使用。有關泊車轉乘港鐵優惠之條款細則,請參閱有關商場網頁。
    21. 信和及信和停車場恕不負責任何因登記或使用免觸式泊車服務而引致任何財物的損失或損毀(包括任何車輛,或任何車內或車外的物件、用品及器具)。
    22. 每個停車場均有獨立的停車場規則及條款及細則(包括泊車收費)。凡使用免觸式泊車服務,即表示會員已細閱、明白及接受停車場的規則及其使用(包括收取泊車費用)條款及細則。
    23. 信和及信和停車場有權隨時更改、修訂或終止免觸式泊車服務(包括自動支付功能)及 / 或任何條款及細則而毋須預先通知,亦不會對任何一方負上任何責任。如有任何爭議,信和及信和停車場保留最終決定權及任何條款及細則的解釋權。
  8. AlipayHK或支付寶「S+ Rewards」小程式
    1. 客戶可透過小程式註冊計劃之會籍。
    2. 現有會員可透過小程式登錄其計劃中的帳戶。
    3. 一旦成功註冊或登錄,會員帳戶將與相應之AlipayHK或支付寶帳戶進行綁定。
    4. 登記點數
      1. 點數之登記及使用須受「賺取點數」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2. 會員可透過下列方式登記符合條件的交易:
        • 於指定商戶使用AlipayHK付款之交易,可透過小程式直接提交交易記錄並即時獲得點數。
        • 於自交易日起十四(14)天內可拍照或上載銷售收據及相應的電子付款收據。成功登記後,點數將於提交收據掃描影像或相片後七(7)個工作天內被記入會員帳戶。
    5. 兌換獎賞
      1. 會員可兌換獎賞,如電子優惠券和實物禮品。
      2. 兌換及領取獎賞須受「禮品/優惠券」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3. 透過小程式兌換之獎賞只能在兌換時已綁定之AliapyHK或支付寶帳戶的相應小程式中查看。
    6. 電子商店
      1. 會員可於電子商店購買指定S現金券及商品。
      2. S現金券之使用須受「S現金券」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3. 透過電子商店購買之S現金券及商品只能在兌換時已綁定之AlipayHK或支付寶帳戶的相應小程式中查看。
      4. 所有於電子商店下單之訂單必須透過會員所使用的相應之AlipayHK或支付寶帳戶提前付款。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於提貨地點也不接受現金或信用卡付款。
      5. 所有於電子商店之購買及交易均不符合信和商場優惠計劃提供的任何促銷、獎賞、免費泊車優惠以及商場換領活動(其他指定優惠除外)。
      6. 完成交易之會員將根據每消費100港元,即可賺取一(1)點數。一旦確認有關交易,點數將自動存入會員S+獎賞賬戶,並於同一天生效。點數之登記及使用須受「賺取點數」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7. 電子商店中的S現金券及商品受商戶附加條款、細則和庫存可用性所約束。
      8. 會員將承擔所有於電子商店以其名義下的訂單之責任並自行承擔風險。
      9. 任何因網絡問題、系統固障、電話接收問題、被第三方應用程式攔截、提供的資訊不完整、不正確、或遺漏而引致所遞交或接收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等情況,而導致訂單未能完成、確認電郵未能送遞或訂單遭遇問題等情況,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參與商戶/供應商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小程式上的價錢均以港幣顯示。小程式上的價格與報價只適用於當刻的交易,並且可能會有變動。在結算前系統將顯示價格的明細、促銷或優惠金額與其他費用。當確認訂單時,即表示會員同意接受當刻顯示的所有金額、其他費用與最後的總金額。
      11. 如會員需使用任何有效之優惠,必須於確認訂單前輸入優惠碼並使用,除另有說明外,過後恕不受理。
      12. 訂單一經確認,不可作任何修改、取消、退款、轉換其他產品、兌換現金或轉讓。
      13. 所有貨品數量有限,售完即止。
      14. 商戶/供應商將因應其營運情況而拒絕並取消訂單,而亦只可取消整個訂單,不可取消部份訂單。已繳付之訂單款項將獲退款,退款時間取決於AlipayHK或支付寶而定;但對其他因取消訂單所衍生之問題、虧損或費用概不負責。已獲退款的訂單之相應賺取之點數亦會於取消訂單日30天內,經系統撤回到會員S+獎賞賬戶。
      15. 所有貨品不設退款、轉讓、轉售、退換、兌換現金或其他現金券、禮券、優惠券、貨品及服務。
      16. 如個別商戶/供應商暫停或停止營業,有關於該商戶/供應商領取/使用貨品、服務或優惠之權利將於該商戶/供應商暫停或停止營業當刻即時停止,並不獲任何退款或補償。
      17. 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參與商戶/供應商盡力核對及更新電子商店的內容,但不保證有關內容為安全、及時、不中斷、無錯誤、無技術困難、無瑕疵或無病毒。會員知悉並且同意自行承擔使用或依賴電子商店以及藉由電子商店存取或取得任何內容、貨品、產品、或服務的風險。對於由於或起因於相同原因所引起的任何問題、損失、損壞或費用,恕不承擔任何責任或提供任何補償。
      18. 電子商店可能會因定期或臨時/突發的系統維護工作、網際網路或電子通信的中斷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而暫時無法正常運作,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商戶/供應商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19.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會員或任何第三方就有關電子商店、其貨品、服務及連結到電子商店的任何網站、以及其中所發佈的任何內容或資料等,所發生的損失或損害,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包括信和及其附屬公司)不承擔其所產生的所有責任(不論是在合約、疏忽或其他方面)。會員的唯一補救措施是停止使用平台。因會員使用電子商店所衍生的任何間接、特別、附帶、因果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會員使用所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賠,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之企業、其代理人、代表、與服務提供人,均不承擔其責任。間接、特別、因果性、與懲戒性損害賠償的免責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資料遺失、商譽損失、工作停止、電腦故障、或故障等的損害、或任何其他商業損害或損失,即使電子商店、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之企業、其代理人、代表人、與服務提供人已被告知其可能性,且不論該索賠所依據的法律或衡平法理論為何。由於某些州或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相應或附帶損害的責任,因此在該等州或司法管轄區,電子商店、信和、參與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實體、其代理人、代表同服務供應商的責任應限於法律允許嘅範圍內。
      20. 信和、參與的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不就商戶/供應商或會員在提供貨品方面的作為或不作為以及商戶/供應商送貨適用於會員的訂單負責。商戶所提供的貨品與/或服務,電子商店、信和及參與之信和商場不承擔其數量、品質、適銷質素、狀況、條件或其他表述方面的任何責任,亦不保證小程式顯示的商戶上架/報價資訊(包括菜單資訊、照片與貨品圖像)的正確性或完整性。本條款內容並未排除商戶因其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造成死亡或人體傷害時所應負的責任。
      21. 商戶/供應商負責貨品或服務的準備、條件與品質。商戶/供應商負責貨品與/或訂單的提取。小程式、信和及參與之信和商場不負責會員與商戶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之間契約關係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22. 如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商戶/供應商合理懷疑或發現會員的訂單中有欺詐行為或活動,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商戶或供應商保留自行取消任何訂單,及/或中止、停用、或終止會員使用的全權酌情決定權。
      23. 任何因網絡問題、系統固障、電話接收問題或被第三方應用程式攔截而引致會員所遞交或接收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等情況,信和及參與之信和商場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4. 訂單及交易同時受商戶/供應商所提供的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25. 小程式內所有圖片及描述只供參考,一概以實物為準。
      26. 如天氣惡劣天文台宣佈懸掛八號及以上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時,領取貨品服務有機會需另作安排,視乎商戶/供應商的決定或店舖情況而定。
    7. 會員同意並允許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商戶/供應商及其關係企業依據本條款及本公司私隱政策進一步說明的內容,蒐集、使用、處理、轉讓與揭露會員的個人資料。私隱政策可透過小程式上的連結取得,並應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8. 就有關用會員使用電子商店或會員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任何與所有第三方索賠、責任、損害與/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會員同意彌償、抗辯、與保護小程式、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及其董事、職員、員工、代表人、代理與關係人,使其免責。
    9. 電子商店可能含有連接到其他第三方網站的連結,點擊該些連結即表示會員同意自行承擔其風險。電子商店、小程式、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不控制或不為這些第三方網站或連結網頁,也不負責這些連結網頁的內容。有關會員存取或使用這些第三方連結與網站所遭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電子商店、小程式、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不承擔其責任或對其負責。
    10. 基於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供應商自行認定會員的使用不能被接受,或會員違反本條款等,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有權終止、中斷或刪除會員對小程式的存取權。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可以但無義務,在終止會員使用小程式前事先給會員警告。
    11. 信和及參與之信和商場可於任何時間自行修訂本條款。修訂的條款於發佈後立即生效。會員繼續使用電子商店,即表示會員同意新的條款。
    12. 如果本使用條款的任何條文,經管轄法院認定無效時,該條文的失效不影響本使用條款剩餘條文的效力,其餘規定應保持完全有效。本使用條款的任何條文不適用時,該條文或任何其他條文均繼續生效。對本使用條款中任何規定的放棄不應被視為對該條款或任何其他規定的進一步或持續放棄。
    13. 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保留一切權利,可於任何時間及不時終止或更改上述條款,而毋需作出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信和、參與之信和商場及商戶/供應商保留最終決定權。
  9.  信和之責任
    1. 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內容概不限制或排除信和對下列各項負有之責任:(a)因疏忽導致的人身傷亡;(b)欺詐或欺詐性不實陳述;或(c)根據適用法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其他責任。
    2. 在遵守前款規定的前提下,信和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就因計劃和/或本條款與條件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利潤損失或任何間接或後果性損失對會員負有責任,不論是合約、侵權(包括疏忽)、違反法定義務或其他方面的;且信和就因計劃和/或本條款及細則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損失對會員負有的總責任,不論是合約、侵權(包括疏忽)、違反法定義務或其他方面的,在任何情況下概不超出800港元。
  10. 條款及細則之變更
    1. 信和可隨時修改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信和將盡合理努力,確保將透過適當的方式(如應用程式內通知)將任何重要變更通知會員。但是,會員有責任定期查閲本條款及細則以了解信和所作的任何變更,會員並且同意這樣做。
    2. 本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變更,含有該等變更的更新版本可透過應用程式中指向此頁面的連結被查閲,並將立即生效。會員在本條款及細則發生任何變更後繼續參與計劃即構成會員接受該等變更。
    3. 若會員不同意信和所作的任何變更或增加,請停止參與計劃,並立即通知信和會員希望終止會員之身份。會員身份一旦被終止,會員已累積的任何點數、S現金券及獎賞即作廢。
    4. 如有任疑問,可透過以下方法聯絡信和商場/其他地點查詢:
      信和商場
      奧海城 屯門市廣場 荃新天地 中港城 黃金海岸商場 尖沙咀中心及帝國中心 藍灣廣場 信和廣場 朗壹廣場 
      電話:
      2740 4108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奧海城一期UG/F 禮賓處
      奧海城二期UG/F 禮賓處
      ​​​​​​​奧海城三期UG/F 禮賓處
      電話:
      2450 7782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屯門市廣場一期 1/F 禮賓處
      電話:
      3926 5708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荃新天地一期 UG/F 禮賓處
      荃新天地二期 UG/F 禮賓處
      電話:
      2736 0113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中港城 UG/F 禮賓處
      電話:
      2452 6566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黃金海岸商場1/F客戶服務中心
      電話:
      2721 5489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尖沙咀中心G/F禮賓處
      電話:
      2598 0711 / 3407 4220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藍灣廣場 UG/F 禮賓處
      電話:
      2834 3309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信和廣場G/F禮賓處
      電話:
      2669 1928
      電郵:
      [email protected]
      地址:
      朗壹廣場G/F禮賓處
      其他地點
      金馬倫廣場  亞太中心  爵寓 陽光廣場  信和財務大廈  The Hennessy 囍寓  荷李活商業中心  中央廣場  
      電話:
      2723 6679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723 1248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145 0308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362 8516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834 3309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834 3309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145 0308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793 1196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2537 1539
      電郵:
      [email protected]
  11. 計劃終止
    1. 會員確認,信和有權不經通知或指明任何原因隨時自行決定終止、修改或暫停運作計劃或計劃的任何方面。如有爭議,信和保留最終決定權。
    2. 一旦計劃被終止,所有權利及特權(包括任何尚未兌換的點數、S現金券和/或獎賞)將終止,且會員不得亦不能因計劃終止而對信和提出不論何等性質、不論如何產生的任何索賠或要求。
    3. 任何會員如使用他人帳戶或被發現以不誠實方法登記會籍或使用會員福利,信和有權凍結該等會員的帳戶而毋須另行通知,該帳戶亦將於凍結後三(3) 個月自動終止。
  12. 個人資料
    1. 客戶資料(私隱)政策適用於對會員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轉移、處理、保留和維持。該政策構成本條款及細則之一部分,會員可於https://tnc.splusrewards.com.hk/pic_tc.pdf查閲。請會員在向信和提供個人資料前仔細閲讀信和客戶資料(私隱)政策之條款。
  13. 適用法律
    1. 本條款及細則在所有方面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2. 對於因本條款及細則或計劃而產生(或可能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程序、索賠、爭議或其他事項,雙方不可撤銷地同意服從香港法院之專屬管轄權。
  14. 一般規定
    1. 信和未行使或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下規定之任何權利或濟助,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或濟助之放棄。信和對本條款及細則下權利或濟助的任何放棄必須以書面方式作出並經信和簽署,否則無效。
    2. 會員不可轉讓或出讓本條款及細則或其項下任何權利或任何部分,但他們可被信和不受限制地轉讓。
    3. 倘若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條文根據任何法規或法律原則為不合法、無效或因任何原因不可強制執行,該條文則將被視為從本條款及細則中分割,不影響任何其餘條文之效力及強制執行力。
    4.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除會員、信和及信和集團公司以外,任何人概不享有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下任何條文之權利。
    5. 本條款及細則(包括其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構成會員與信和之間關於主題事項之完整協議,除非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或者由信和單方面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變更,否則不可修改。
    6. 本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在文義上如有任何不符或歧異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